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处职责

发表日期:2020-07-15   文章来源:

安全工作处职责范围

  安全工作处是全面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机构。其职责范围是: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管理、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根据应急预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行为。

  3.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治安巡逻和隐患排查、整改等校园治安管理工作;实施校园110联动,受理校内报警求助;接受师生治安情况反映和咨询;查处校内一般性治安事件。

  4.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内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5.负责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6.协同公安机关做好教职工、学生户籍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户证业务咨询等工作;做好各类外来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7.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院内部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8.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教学工作及逃生自救技能的演练。

  9.负责学院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保安、消防等外包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12.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