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科工作职责

发表日期:2022-03-28   文章来源:安全工作处

治安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日常治安交通管理,维护校园治安交通秩序,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

2.负责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

3.负责辖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学院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工作。经常开展以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负责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品及国家规定控制的器材设备的监督和管理,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5.负责学院门卫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经常检查执勤、值班情况,指导校园内各执勤点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举办活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备工作。。

7.负责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负责本校师生之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8.负责受理校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报警,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各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

9.负责校园内的交通管理,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10.积极参与公安机关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协助城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秩序。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