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0-04-30   文章来源: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内机电职院党发〔20104

 

 

为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切实抓好学院党委、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1、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其他学院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2、学院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完成情况。

3、学院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制定的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学院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的完成落实情况。

5、需要检查和督促落实的其它事项。

二、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要求

1、学院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党政办公室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

2、督查督办工作要有查必果。凡是督查督办的事项,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已完成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书面报告。

3、督查督办工作要注重时限。督办检查的事项,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一周内办结;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党政办公室。

4、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定期通报。党政办公室要及时向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月定期对各部门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和督察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1、责任分解。党政办公室根据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领导指示确定的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填写《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督办事项通知单》交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2、督查督办。党政办公室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3、协调落实。承办部门对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由承办部门报请分管院领导协调。

4、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地回复。党政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院领导报告。

5、党政办公室每月对督办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将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四、督查结果的使用

1、对未完成工作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2、督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对部门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本实施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督办事项通知单》

 

中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内 蒙 古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0412

 

 

主题词:督查督办工作  实施办法  通知

  送: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

  送:学院党政领导,调研员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413日印发

                                                (共印40份)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督办事项通知单

 

交办时间

 

承办部门

 

办理时限

 

督办事项

 

领导批示

领导签字:

办理情况及其结果

部门负责人签字:

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