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发表日期:2010-09-15   文章来源:

       
            
             供电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一、电器设备巡视周期
     1电器设备正常运行时,每日除交接班巡视检查外,还应在12:0016:0020:00进行巡视检查。
2、夜巡每周一、三各一次,时间:冬季19:00,春夏秋季20:00
3、特殊巡视:如重大节日,天气变化(雨、雪、风、雾)、高峰负荷、设备检修后、新设备投入运行及设备异常运行时,根据情况增加巡视次数。
4、发生接地或出现开关故障掉闸后,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二、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夜间巡视主要检查项目
1、室内母线瓷瓶等瓷体部分是否有放电或电晕现象。
2、设备内部有无放电声。
3、设备接点是否有发热烧红现象。
三、特殊巡视(根据需要进行)的主要项目
1、雷雨后巡视室内设备有无闪络放电,电缆沟是否有
 
积水,基础是否下沉,房屋是否渗漏雨水。
2、高峰负荷时,检查设备接点发热情况,变压器温度及运行情况。
3、气温骤冷时,检查注油设备的油面(油开关,变压器)
4、新设备投入运行后,按正常巡视检查项目进行,适当增加巡视次数,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应进行夜间巡视一次。
5、水电科科长每周参加巡视设备一次,处长每月参加巡视设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