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两级管理相关制度

发表日期:2014-11-26   文章来源:

 

院系两级管理相关制度

发表日期:2014/11/26 9:41:0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3613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办法
(修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学生管理工作网络, 有序推进和开展各项学生工作,学院决定实行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以系部为主的体制,能够有效实现学生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各系部的积极性,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有利于学院自身优化结构、实行有效管理;有利于系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有利于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时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工作处代表学院全面组织开展、积极推进各项学生工作,主要职能是布置、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各系部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创造性地主动开展工作。
一、队伍建设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1、学生工作处职责
负责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协同各系部(党总支)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派、培训、考核、奖励、经验交流及管理工作。
2.系部(党总支)职责
负责对本系部各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聘任、日常管理及考核,学年末由各系部(党总支)根据班主任考核情况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初评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人选,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作全面评价后报学院审批。
学生干部队伍
1.团委职责
团委负责院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好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同时对各系部学生组织的建设做好指导工作。
2.系部(党总支)职责
各系部(党总支)应在全系范围内做好系部学生会、系部团总支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同时抓好系部学生组织的工作指导。
二、思想建设
1.学生工作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院的年度工作要点,结合素质教育及校风建设需要,制定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并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出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主题方案。
 2.系部(党总支)职责
(1)具体组织和实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校风校纪教育等,并制度化、常态化;
(2)按要求有计划地实施学生工作的讲评活动;
(3)把握宣传导向,注重宣传质量,做好学生网络传播和新媒体宣传的具体工作;
(4)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每周主题班会,保证每个学年不少于四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
(5)根据各系部特点,对新生按计划实施《入学教育方案》,对毕业生进行文明离校、就业等教育;
(6)做好本系部各类特殊群体学生(特、贫困生、违纪生、有心理方面疾病的学生等)的建档工作,并实施跟踪教育。
三、日常管理
(一)班级管理
1.学生工作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负责按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对各系部的班级学生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协调各系部(党总支)抓好班级考核评优和辅导员业务考核。
2.系部(党总支)职责
各系部(党总支)负责安排部署本系部各班级的日常纪律、卫生、生活、文体活动和素质拓展等管理工作,对各班级开展的学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根据各项检查结果综合评定班级排名,做好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工作。
(二)奖惩工作
1.学生工作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院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及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选评审核工作;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审核工作;
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纪律处分的审核、发文工作等依照《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2.系部(党总支)职责
各系部(党总支)负责院级先进评比工作的材料准备、推荐工作;抓好本系范围的各项评比工作。组织本系各班学期奖学金评比、申报、发放工作;
负责对本系部学生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本系部学生通报批评,对学生纪律处分的审核、发文工作等依照《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负责减轻或撤销学生处分的申报工作。
(三)德育评定和综合测评
1.学生工作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思想道德考评及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办法,指导各系部(党总支)开展工作。
2.系部(党总支)职责
各系部(党总支)指导辅导员(班主任)抓好本系部班级的思想道德考评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做到严格审核,公开、公平,每学期期末由辅导员(班主任)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报各系部审核并由学生本人认可后,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公寓管理工作
1.学生工作处职责
(1)制定公寓管理制度,负责公寓日常管理;
(2)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公寓用品的采购与发放,公寓资产的管理,联系协调后勤管理处做好公寓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3)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新生接待工作;
(4)公寓住宿、卫生、纪律、安全等管理,将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向各系部通报;
(5)对学生进行基础文明教育,配合各系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
(6)开展学生公寓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奖励;
(7)指导学生宿管会、楼管会工作。
2.系部(党总支)职责
(1)根据学生工作处分配的宿舍,按年级和班级进行二次分配和调整,分配到人;
(2)抓好本系各班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纪律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
(3)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毕业生文明离校期等各项工作;
(4)要求辅导员(班主任)深入本系部学生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五)早操管理
1.学生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的早操工作,根据各系部人数划分场地;
(2)监督、抽查各系部的早操执行情况,汇总并定期通报各系部早操出勤情况,全院给予奖惩。
2.系部(党总支)职责
(1)具体组织安排本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出早操,与体育部的老师一道,指导学生开展跑步、队列训列、拳术、广播操等活动。各系部可根据情况安排其它活动;
(2)早操时间安排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到场检查本系学生的早操执行情况,督促本系学生会,班团干部认真履行考勤和组织管理职责;
(3)检查、汇总本系部各班级早操执行情况;
(4)系部可自行制定早操管理办法,在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授予、组织发展、毕业鉴定、毕业推荐等方面要有所区别与体现。
 (六)晚自习管理
1.学生工作处职责
(1)协调组织领导全院的晚自习,全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晚自习制度;
(2)晚自习实行院系领导值班制度,监督、抽查各系部的晚自习情况;
(3)对晚自习检查评比汇总,计入系部学生工作考核。
2.系部(党总支)职责
(1)具体组织安排本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晚自习,具体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晚自习期间可以自由学习,也可组织职业技能训练以及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如读书报告会等;
(2)晚自习期间安排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值班,并到班级检查本系部学生的晚自习情况,督促本系学生会和班团干部认真履行考勤和组织管理晚自习秩序等职责;
(3)检查,汇总本系部各班级晚自习执行情况;
(4)系部要教育学生遵守晚自习纪律,维护晚自习秩序。同时要充分发挥系部学生干部和班团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等的骨干带头作用,共同提高晚自习质量;
(5)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晚自习,应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因活动集体请假,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年级由系部领导批准,系部由学院值班领导批准;
(6)系部可自行制定晚自习管理办法,在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授予、组织发展、毕业鉴定、毕业推荐等方面要有所区别与体现。
四、学生资助工作
1.学生工作处职责
(1)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的制订,并且依照规章制度和评定办法,检查审核各系部的评审程序和受资助学生的情况;
(2)负责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掌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联系、确定学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配合相关部门及系部解决勤工助学中出现的问题;
(4)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勤工助学学生档案库。
2.系部(党总支)职责
(1)了解、掌握本系部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基本情况;确定受资助和勤工助学学生名单;
(2)协助学生处做好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
(3)深入调查本系部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情况,根据勤工助学名额安排特困生;
(4)建立本系部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勤工助学学生档案库,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思想工作。
五、学生工作经费管理
1.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中,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由学生工作处根据系部考核,结合日常检查核定发放。
2.辅导员(班主任)年终评优的奖励部分,由学生工作处商人事处,审核发放。
3.学生活动费:根据本办法执行情况及《系部学生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评估(或将学生日常活动经费评定为A类、B类和C类标准),并根据各系部的人数和评定的类别标准核定经费预算金额,学生活动费额度按有核定的预算金额切块到各系,按实际开支报销,不得超支。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各教学系部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系部在学生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学生工作更加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原则
1.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评采取查看资料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方式,尽可能全面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系部学生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查找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2.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以系部实际工作成效为依据,明确系部学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指导系部加强基础建设,促进学生管理工作上水平。
3.坚持共性、鼓励创新的原则。考评在坚持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注意发现和总结各系部的工作经验和特色,做到既坚持共性要求,又鼓励改革创新。
4.相互学习、激励鞭策的原则。以考评促进系部之间的工作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借鉴,同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整体学生工作的和谐进步。
三、组织领导
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建立由组织部、宣传部、纪检检审处、财务处、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后勤处、保卫处、团委、各系部等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评内容
1.考评指标体系设“组织领导”、“学生教育与管理”、“党团组织建设”、“特色与创新”和“日常监督管理”等五个一级指标,十三个二级指标,总计200分。
2.考评设“特色与创新”,总分不超过5分。
(1)工作有创新和特色项目加2—5分。系部申报,院考评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所加分数值。
(2)学生在全国、自治区及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比赛中,为学院(系部)争得荣誉的加2—5分。系部申报,院考评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所加分数值。
(3)学生中有较大影响的创造发明成果、好人好事等突出事项的,系部申报,院考评小组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加2—5分。
五、考评程序
1.各系部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对照考评指标体系,先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系部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安排考评日程。
3.院考评领导小组集中一段时间到各系部进行考评。主要采取查看资料、问卷调查、重点抽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4.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集中考评情况,结合平时考评,对各自负责的条目赋分,并报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5.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评情况,先在系部间沟通反馈,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审核。
6.院考评领导小组将考评结果向学院领导汇报,学院领导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六、考评时间
1.每年12月15日前各系部对照学生工作考评指标内容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特色项目需附复印件),向院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12月20日—12月30日,考评办公室审查各系部上报材料,并组织对各系部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3.放假前公布考评结果。
七、奖励办法
1.按照综合评估分值高低评出名次,总分前三名的系部,学院分别授予该年度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发生重大政治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等。此三种情形的认定由院考核小组集体认定。
2.凡评为学院“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系部,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第一名奖励学生活动经费15000元;第二名奖励学生活动经费12000元;第三名奖励学生活动经费8000元。
(2)在评定院级“学生奖学金”、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三好学生”时其比例在全院平均水平基础上增加1%。
(3)在评选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时比例增加10%。
(4)先进系部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享有职称评定以及推荐优秀工作者的优先权。
3.对考评分值达到170分以上的非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系部奖励5000元;对考评分值达不到170分的系部要进行内部通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八、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