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职责

发表日期:2011-11-11   文章来源:

 

学生工作处职责
 
学生工作处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
 
一、按学院要求制定学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指导各系的学生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检查、协调和评估。
 
三、负责大学生的行为规范管理和思政教育及实践工作。
 
四、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辅导员工作的评定工作。
 
五、负责学生奖惩评定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相关科研工作。
 
七、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
九、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减免学杂费的管理和评定。
十、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清欠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宣传部、团委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及学生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
十三、承担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