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维护高校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0-04-29   文章来源:

 

责 任 书
 
 
授受单位: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维稳领导小组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代 表 人:
接受单位: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学院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学院就本年度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 责任目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二、 考核办法
1、   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小组检查验收前,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按《责任目标》进行自评自查,填写测评表,写出自评自查小结。
2、   在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自查的基础上,学院按照签订的维护高校稳定和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评审意见。
3、   验收打分时,用二级指标项目的基本分类的评估标准评估打分,即是该项的得分。
三、 达标标准
95分以上为达标先进单位;94-86分为达标单位;85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
四、 说明
本评估表采用百分制。凡责任目标内涵项目中有不合格一项,就扣去该项的基本分;凡要求不准发生的问题,一旦发生就扣去该项目的基本分;对发生问题但在控制比例以内的视情况给分。
五、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授受单位和接受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