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表日期:2010-05-14   文章来源: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内机电职院发[2008]85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促进“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和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模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企业适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改革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立项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改革思路,遵从职业教育规律,形成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建设“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领域课程,落实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总体目标。开展“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改革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立项工作,旨在鼓励和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新的高职教育理论,深化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做好高职人才培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改革传统培养模式,用3年的时间,建设2-3个体现“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探索适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可行之路,并力争使我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成为全区高职高专院校同类专业中具有广泛影响的优势、品牌专业。同时,努力开发出一批“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及教学手段等方面有所突破。
三、工作任务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合理,知识、能力、素质定位准确,充分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思想,特色鲜明,推行工学结合。
2.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和建设;以职业岗位(群)要求为依据,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学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设计,形成以学习领域课程为核心的专业教学计划。
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于一体,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学生综合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专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确定,按申报、遴选和审批、项目实施、验收、评选和推荐等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1.申报。专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科研处共同组织。职业教育研究所和科研处负责提供年度主要研究方向的参考项目,由申请人提出项目申请,填报《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并提交本系、部初审,将初审后本系、部所报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提交。
2. 遴选和审批。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评议、考查和研究,认真遴选对我院发展确有实际意义的研究项目,并根据学院年度工作的实际需求,确定本年度的学院教改研究项目,上报学院审批后,颁发《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
3. 项目实施。各项目负责人收到《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后,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其主要过程,如开题、中期研究、结题等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
4.验收。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时限一般为2至3年。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专业所在系向学校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合格后授予“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的称号。课程改革项目一般为6至12个月,结题时课程改革组应提交改革实施过程全部资料及结题报告,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合格项目发给证书。
5.评选和推荐。每年度,对当年已经结题的所有项目进行评选,推荐参与学院教学改革优秀项目评选,给予奖励,并对有条件和有必要继续研究的项目推荐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及国家教育科研项目申报。
五、经费
学院根据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给予经费资助,并按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组织实施
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对专业教学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制订评估、验收方案,组织评估、验收。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学改革 立项 实施办法
 送: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
 送:学院党政领导,调研员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