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1-04-07   文章来源: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内机电职院发〔2010〕44号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权威认证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拓宽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也是高职院校适应形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的重要举措。我院实施“双证书”制度,要求各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一个以上与本专业相应、相关、相近职业(工种),并且由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各专业毕业生可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见附表)。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由院教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违者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一)教务处职责
1、宣传《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机构申报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和新增工种项目。
3、负责制定本院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实施办法;制定年度职业培训与鉴定计划;监督检查各教学系(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4、实施规定范围内的职业等级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和统一管理全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院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全院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务安排、试题运送与保密、证书的办理和核发工作,建立、管理好学生证书档案。
6、组织职业技能考评员进行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7、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过程进行督察,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开展鉴定工作。
8、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程序和标准,保证鉴定质量,确保鉴定信誉。
9、核发工种鉴定期间考评员费用及全体考务组人员费用。
10、定期向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二)教学系(部)职责
1、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本系(部)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的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就业的实际需要,并结合教学计划安排,制订系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计划,并上报教务处。
3、向广大学生宣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4、具体实施相应工种的职业培训。
5、按照鉴定要求,负责做好鉴定中的考场准备及耗材购置等工作。
6、负责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运送、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职业技能考评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工作。
8、核发培训期间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课酬。
9、做好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工作总结。
10、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纳入系年度目标管理,并力求创特色、树品牌、重质量、有效益。
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一)鉴定申请
1、申请参加鉴定的学生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教务处报名,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2、教务处将审查资格后的上报名册呈报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权威认证机构审查,办妥报名手续。
3、教务处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权威认证机构的主管部门申报鉴定考评员,准备鉴定现场、设备调配和考评试卷,做好鉴定准备。
(二)技能鉴定
由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权威认证机构,指定考评员,按职业技能鉴定的规范、程序和标准开展鉴定工作。教务处负责考务、接待和办证等工作,各教学系(部)具体负责学生组织与管理、考场准备及耗材准备、设备安装调试等。
(三)核证办证
由教务处在规定工作日内为学生办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各教学系(部)一道做好发证工作。对于特种行业的证书办理,教务处认真作好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及时作好证书的领取与发放工作。
三、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经费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是一项帮助学生拓展就业能力的非赢利性教育培训工程,其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或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收费标准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院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系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每名学生拨付30—50元作为系(部)聘请教师培训和耗材费用。个别报名人数少的工种经学院研究后决定拨付费用金额。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七月十七
 
主题词培训 技能鉴定 管理办法
主 送: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
抄 送:学院党政领导,调研员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