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国际化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23-12-08 文章来源:
为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及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以下简称为“交流分会”)各理事单位的国际交流水平,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支持和鼓励会员单位及其教师开展国际化科研项目研究,规范国际合作项目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有计划、有重点地资助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课题)项目是指各理事单位广大教师员工参照学会发布的项目规划指南,以所在单位名义申报、承担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高教学会及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为各理事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第二条 设立职业教育国际化科研项目(课题)旨在搭建内蒙古职业院校国际交流合作科研平台,引领职教国际化教学改革发展方向,凝聚职业教育科研力量,以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职业院校的国际化水平。
第三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科研项目(课题)应立足国际技术技能前沿,有效利用国际科研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研究。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高教学会和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领导下负责职业教育国际化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规划、制定并实施项目(课题)规划指南;组织项目(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各理事单位的科研工作等。
第五条 评委会委员主要职责是评审立项课题、鉴定课题成果、评奖评优、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咨询等。
第六条 学会委托各理事单位依照本办法对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实施申报和管理。
第三章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类型
第七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类型包括:
1.经各理事单位批准,与国外科研机构、高校、职业院校等建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
2.经各理事单位批准,各理事单位有关机构、优秀骨干教师发起的国际交流、教育教学、教师能力提升、学生交流等相关科研项目。
3.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理念、思路、路径,职业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职业教育国际化相关领域研究。
4.有国外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教学、科研人员参与的职业教育国际化课题项目。
5.以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为主要导向的国际交流合作课题项目。
6.各理事单位留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利用学校的条件进行的课题项目。
7.对外汉语教学、双语教学等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第四章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八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申报条件
1.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课题)的条件和资源,具有职业教育背景、一定的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基础。
2.课题主持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第五章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 各理事单位教师可根据上述项目要求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申请书》。
第十条 申报项目的理事单位合作交流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后,提交评委会批准立项。
第十一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鼓励和优先支持申请者所在单位及相关参与单位为申请者提供经费支持的项目申请。
第十二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立项书面通知下达项目申请人,抄送各理事单位合作交流部门。评审批准立项后,由学会下发立项通知书,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课题)的计划书。
第六章 项目评估与结题验收
第十三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实行抽检报告制度,由各理事单位的合作交流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向该单位合作交流或科研管理部门汇报项目进度、经费使用、阶段成果、所遇困难、后期计划、主要人员变动等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结题报告》。结题验收主要以负责人书面报告、现场(演示)答辩或组织专家组评议等形式进行。结题验收后,由评审会出示课题项目结题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 对于终期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学会将颁发结题证书。对于结题验收优秀的项目,鼓励各理事单位会员对项目主持人予以表彰。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职业教育国际化项目(课题)经费由各理事单位提供,配比资金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进行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开支。
第十八条 理事单位的合作交流部门同财务管理部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财务验收不通过将不予结题。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
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