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处(内蒙古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发表日期:2022-05-26   文章来源:

合作交流处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对外合作交流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外合作交流事宜的联络沟通、合作协议签署及执行。 

三、负责合作项目的统筹管理,包括项目制定、协议起草及实施、实施效果的跟踪、运行管理和服务等事宜。

四、负责承办学院对外活动和学术会议。

五、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审批文件,负责拟定出国访问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公派出国(境)人员的出国(境)手续的办理和过程管理。

六、对学院的外事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涉外政策、法规、制度,并负责学院涉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协调与服务工作,做好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七、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秘书处工作。

八、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九、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