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发表日期:2014-11-26   文章来源: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发表日期:2014/11/26 9:31: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2030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工作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品德更加优秀和成绩突出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且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 全班同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要理论,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在“两课”教学、时事政策课教育和坚持党章学习小组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二) 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
(三) 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较高,外语统考通过率较高;
(四) 全班同学创新意识比较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训练并取得显著成绩,获奖人数(次)比较多,成果比较多;
(五) 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率和体育测试达标率比较高,体育竞赛获奖人数(次)比较多;
(六) 全班同学自觉保持个人内务整洁,积极搞好宿舍和校园环境清洁,在寝室文化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文明房间的比例较高;
(七)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
(八) 班委会、团支部委团结协作,形成领导核心,学生干部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参评学年考试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三)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一次星级宿舍要求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则上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主动、创造性组织健康向上的学生活动;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在团队中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至少达到一次星级宿舍要求。
(三)担任学院、系部、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
  (四)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20%,且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
 (六) 为鼓励优秀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学生会服务工作,同等条件下学院学生会干部优先于系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干部优先于班级学生干部。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信仰,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道德情操,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诚信意识,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三)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强,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1.各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三年制的前四个学期,包括德育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20%。
※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院级荣誉称号之一一次以上(含一次)。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校期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则上均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5.在校期间无补考或重修课程。
6.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志愿参加中央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以及报名预征入伍的学生,可以适度放宽本条第三款第三、第四、第五项其中一项的条件。
第三条  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比例按全院在校班级数的10%进行评选。(毕业班不参评)
(二)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所在班级学生人数的5%
(三)优秀学生干部比例:
 1.学院:主要包括担任学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包括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系部:主要包括担任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各系部根据学生干部一年的工作表现及成绩,按可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进行推荐。
3.班级:主要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团支部支委。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学生干部总数的10%。
4.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能按照一个岗位进行申报,并占申报岗位所属学生干部范围的评优比例。
(四)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本系部毕业生总人数的8%。
第四条评选程序
先进班集体
(一) 申报。班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并写出书面总结,填写“先进班集体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所在系、部。
(二) 推荐。各系、部对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遴选,并按本单位班级数10%的比例确定候选材料(本单位不足10个班的均推荐1份候选材料),打印一份,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 审核。学生工作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四) 审批。学院评审组召开会议,讨论并评选出先进班,由学生工作处代表学院颁发奖状给予表彰。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学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或《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系部、学院各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均须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学院、系部两级学生干部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同时还应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和团委或系部相关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三)《申请审批表》经学生所在系部学生科初审,由分管学生工作系部副书记提交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四)学院学生工作处将各系部上报的名单,提请教务处对所有上报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优秀毕业生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经班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署意见,再由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 由学院学生工作处提交给学院教务处进行学习成绩审验,由教务处签署学生学习成绩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意见。
   (三)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德育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审验后,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四)推选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各系部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排名顺序依据自治区优秀毕业生的下达名额在各系部额定比例内确定。
第五条 本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