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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发布时间:2011-04-0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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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内机电职院发〔2010〕48号
 
    
 为了规范学院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我院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项目限额标准
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货物和工程招标(含工程维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限额标准可以到学院财务处网站查询。超过限额标准未经学院批准的自行采购货物或工程项目,相关责任谁采购谁负责。
二、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程序
凡单项采购金额超过三十万的项目,学院成立采购项目论证小组,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评估。具体采购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1、由部门提出采购申请。
2、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学院。
3、经学院批准后由财务处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三、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流程
1、经学院批准同意采购的项目,由部门牵头组成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纪检部门参与的市场调研小组,调研采购商品的市场价格、技术参数、性能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2、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听取调研小组的意见,对采购项目作出是否采购决定。
3、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门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由财务处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办理相关手续。
4、由财政厅批准并由招标公司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履行,货物验收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责。
5、采购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按学院规定履行报账手续。
6、签订合同当日必须交至财务处收付管理科办理合同登记,如当日未办理上交合同手续,影响付款责任自负(需上交三份合同原件、三份验收单及发票复印件一份)。
四、政府采购项目申报材料
1、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务处领取)。
2、提供货物或工程详细技术参数(纸质、电子各一份),并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3、提供符合货物或工程技术市场信息价(市场调研小组提供)。
五、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政府采购小组,由院领导、采购部门、财务处、后勤处、纪检处、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参加评标。
六、其它事宜
凡学院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谁采购谁负责原则,货物工程技术参数标准不满足学院的要求,提供市场信息价与市场价发生严重不符合者,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七、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固定资产 采购   办法
主 送:各系、部、处、室、院、馆、所、中心
抄 送:学院党政领导,调研员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