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体质健康不合格,不发毕业证书

发布日期:2019-09-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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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点击蓝字查看文件中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

 

2007年版、2014年版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还有2014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明确要求:毕业时,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除外)。

 

2017年,南开大学首开全国高校之先河,给毕业生颁发《体质健康证书》,曾一度引起了教育界和体育界以及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的持续关注。2019年1月31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对于测试合格者颁发由校长签发的学生体质健康证书。毕业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60.0-8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测试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近日,安庆师范大学规定,从2019年起,应届毕业生如果体测不合格,就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显然,“(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的中央文件明确表明:从国家到地方,这次是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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